JQDR-2023-0020003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
關于印發《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扶持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經技區黨政辦發〔2023〕41號
區直各部門,各鎮、街道,駐區各單位,區屬各國企: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扶持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區黨工委管委研究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
關于扶持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
為進一步實施科技強區戰略,完善區域創新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快推進區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政策。
一、扶持范圍
1.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開展科技企業孵化,提供科技、金融等服務;企業需在區內注冊納稅(科技中介服務機構除外),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扶持年度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環境保護責任事故,未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扶持內容
(一)扶持高新技術產業
1.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上級給予補助基礎上,首次認定的給予20萬元扶持,重新認定或其它認定的給予10萬元扶持。
2.對當年從區外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扶持。
3.對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年產值增長率每增長50%或增量每增加5000萬元的,給予不超過5萬元扶持,單個企業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每年度最高扶持20萬元。
(二)扶持創新平臺建設
4.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分別按照國家級不超過100萬元、省級不超過20萬元、市級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給予扶持。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創建的多個市級創新平臺只扶持一次。
5.對當年落戶的院士工作站、山東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東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分別給予30萬元、30萬元、30萬元、20萬元扶持。
6.支持我區企業在海(境)外、省外建立研發基地、科技孵化器、技術轉移中心等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和各類“人才飛地”,根據市評審認定結果,按市級補助標準的20%給予補助。
(三)扶持科技成果
7.對獲得國家、省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個人分別給予不超過500萬元、不超過200萬元配套獎勵,對作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不超過300萬元、不超過200萬元、不超過100萬元配套獎勵,獎金的50%用于獎勵主要完成人,50%用于自主選題科研經費。
(四)扶持科技孵化載體建設
8.對當年新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孵化載體,按照國家級不超過100萬元、省級不超過50萬元的標準給予扶持;對經過區、市主管部門推薦,當年通過各級備案的眾創空間按照國家級不超過20萬元、省級不超過10萬元的標準給予扶持。
9.孵化載體每新培育1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孵化載體10萬元扶持,每家孵化載體每年最高扶持200萬元;培育在孵企業成功申報各級科技平臺、科技成果、科技計劃的,按照獲得市級以上資金總額的10%標準,給予孵化載體資金扶持。
(五)扶持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10.扶持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對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促成的技術交易,在區內完成山東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平臺認定并履行完成,經績效評價,按實際發生技術交易額的2%給予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獎勵,單個機構每年最高獎勵不超過10萬元。
11.扶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機構。對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年度內所服務的區內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含重新認定)的,5家以內按每家1萬元、6家及以上的超出部分按每家1.5萬元給予補助,從區外每引進1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補助。經績效評價給予同一機構每年最高補助額不超過30萬元。
12.扶持科普活動。加強科普示范單位推廣。獲得科普教育基地、農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社區(村)、科普陣地、科普專家工作室等榮譽稱號,或者示范帶動作用突出、運行管理規范的農村專業技術協會(農業科技志愿服務隊),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分別支持20萬元、10萬元、5萬元。同一單位獲得多個榮譽稱號的,按就高原則只扶持一次。
(六)扶持舉辦創新創業活動
13.對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山東省中小微企業創新競技行動計劃、中韓創新大賽、中日科技創新合作大會等賽事前三等次獎項的企業和團隊,并在我區內落地后,按照當年獲得市級以上補助20%的標準給予扶持。
(七)扶持重點科技研發項目
14.建立科技發展計劃,安排資金對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內開展相關課題研究、能突破關鍵技術并形成產業化的科技創新項目給予扶持。對消防和安全生產、鄉村振興、環境保護、節能降耗等關系國計民生領域的研發項目予以優先申報、重點扶持。制定專門的實施辦法和細則,對項目申報、評審、檢查、驗收和資金撥付、監管進行統一管理。
15.建立重大關鍵技術“揭榜掛帥”攻關機制,鼓勵科研機構和區內企業聚焦“卡脖子”技術,在技術改造、機器換人等關鍵領域共同攻關核心技術、解決產業創新難題。研發項目在科技部門備案并實施完成,通過專家評審后,按照企業實際支出的研發經費20%給予企業補貼,單個企業補貼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制定專門的實施辦法和細則,對項目申報、評審、檢查、驗收和資金撥付、監管進行統一管理。
三、申報程序
1.科技創新局依據上年度各級主管部門審批情況或企業提出的扶持申請,審核后匯總提出初審意見。
2.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社會信用管理等主管部門對初審意見進行核實。
3.科技創新局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核實后的意見匯總,會同財政金融局形成審查意見,報黨工委研究。
四、附則
1.本政策中對企業的扶持資金包含市級以上資金,按扶持標準就高獎勵,不足部分視區級財力情況補齊。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若同時滿足不同扶持政策的,按就高原則扶持一次。
2.享受科技創新扶持資金的單位要確保專款專用,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惡意套取獎補資金的行為,一經發現,終止項目、追回資金,且項目承擔單位3年內不再享受我區各類資金扶持。
3.本意見由區科技創新局組織實施。政策自2023年12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8日。
(公開)經技區黨政辦發〔2023〕41號關于印發《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扶持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JQDR-2023-0020003.doc
(公開)經技區黨政辦發〔2023〕41號關于印發《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扶持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JQDR-2023-0020003.pdf
圖文解讀:關于印發《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扶持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媒體解讀:關于印發《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關于扶持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